《知否知否,應是綠肥紅瘦》里,宥陽盛家、大房長女盛淑蘭是明蘭堂姐,貌美賢惠,卻嫁個窮酸丈夫孫秀才,他與婆婆孫母倆皆是豺狼般的粗鄙人物。
嫁去三年,平日被婆婆拘在自己房里伺候,一年到頭與丈夫同房不了幾回,而婆婆卻嫌她不能生子。
淑蘭被迫出資為丈夫納了十幾位妾室,孫秀才不滿足,拿淑蘭嫁妝贖回一個名叫花娘的妓女,想要納她為妾。
淑蘭身為大戶嫡女,家中有祖訓:絕不同娼妓同一屋檐。堅拒納妓女為妾,被孫秀才打得遍體鱗傷。
直到中秋回娘家,在家中祖母一再追問下,才哭訴出一切,盛家方得知,淑蘭過的日子生不如死。
忍無可忍,盛家要求和離,孫家卻說嫁妝全部留下,也只會給一紙休書。
這可怎么辦呢?
要知道在古代,家族出了一個被休棄的女兒,連累的是全族姑娘名聲。
一籌莫展時,明蘭出了主意:釜底抽薪。
不答應和離,淑蘭的東西,他們孫家什么都得不到。
盛家開始一一收回陪嫁的奴仆、田地、鋪子等財產,迫使孫家攤牌。
明蘭快馬加鞭,取回花娘的賤籍契憑,成為擊潰孫家母子的關鍵籌碼。
“為賤籍妓女逼休良家”在當時是很嚴重的事情,盛家完全可以憑籍契上告卞京學政,剝奪孫秀才的功名。
孫秀才敢小人得志,倚靠的就是“秀才”這個功名,心里自然明白,一但被除名,他必一文不值。
最后孫家妥協,同意盛家提出的“嫁妝賠一半、兩家和離”的條件。淑蘭最終跳出孫家這個火坑。
所以,熟悉規則很重要。
明蘭為什么能提出“釜底抽薪”的主意呢?
因為嫁妝是新娘子的私人財物,相關契書又由陪嫁卞婆子保存得很完好,盛家自然有權收回。
當卞婆子帶著淑蘭的陪嫁仆婦離開孫家時,被孫家母子阻攔,孫秀才表示“敢走就去縣衙告他們逃奴罪。”
卞婆子說,他們是盛府的人,契紙上落的盛府名字,“官府檔子上,白紙黑字”。
人財兩失,一招讓孫家被打回原型,他們原本是靠漿洗過活的貧困人家,一切富貴都是淑蘭帶來的。
孫盛兩家族老同坐一堂攤牌時,孫母以休書相要挾,甚至潑皮無賴地口稱“絕不休妻”,不但要納花娘為妾,還要讓淑蘭頂著“孫家大房娘子”的名義守一輩子活寡。
千鈞一發時,明蘭為什么不惜重金,也要從妓院買回花娘的籍契呢?
因為這是在管家過程中,經手各種文書時學到的知識之一。
她知道,無論是買家仆還是聘妾,都需要兩份文契,一份是戶籍契憑,也就是現在說的戶口本;另一份是賣身契,類似于今天的人事檔案。
孫家此前是窮苦人家,不熟悉買賣奴仆與聘妾的相關政策,孫秀才只知道買下花娘的賣身契,卻不曉得籍契的存在,這為明蘭留下破綻,成為淑蘭成功和離的關鍵籌碼。
對孫秀才而言,花娘或許很重要,但功名才是他真正軟肋。況且盛家祖母提出賠償給孫家一半嫁妝,這千兩銀子不是小數目,兩害相權,孫秀才自然同意和離一事。
如果不知道這些規則,盛家與淑蘭如何能與孫家斷開關系?孫秀才若是懂規則,怕又是另一種結局。